教师招聘考试成绩计算方式是什么?
2021-07-23 11:30: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1.南宁
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2.南宁马山县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百色
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之和。
笔试成绩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面试成绩作为是否进入考核环节的主要依据。
4.贵港
(一)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包括面向代课人员招聘的特设岗位、面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的专设岗位、面向贫困县边远艰苦乡村学校特设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
(二)面向代课人员招聘的特设岗位、面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和面向贫困县边远艰苦乡村学校的专设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按5:5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
5.贺州
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6.梧州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3;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北海合浦县
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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