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教育体育局公开选拔教研员公告
2019-08-06 17:50: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选拔岗位
本次共选拔教研员3名,其中中学物理教研员1名,中小学音乐教研员1名,中小学美术教研员1名。
二、选拔条件
参选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义安区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含高中教师)且在义安区内公办学校工作满6年(2013年8月31日前入编);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科研事业;
(三)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师德高尚,勤学上进,遵纪守法;
(四)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与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一级及以上同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五)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书面及语言表达能力及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胜任教研员岗位工作。
三、选拔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师德为先,能够模范带头践行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并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较高教学组织实践能力。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团结同志,得到群众公认,教育教学成绩优异。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选拔教研员,好中选优,确保选拔程序公开透明,选拔结果公平公正。
四、选拔方式
教研员选拔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通过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占80%)。面试采取评课的方式进行,参加选拔人员观看一节录像课,20分钟内完成评课稿的撰写并对观看的录像课进行评课,主要考察参选人员教学重点把握能力、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评课水平和研究能力等。
(二)考核(占20%)。考核主要查看参选对象提交的近6年来(2013年8月31日起至今)在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获得的成绩。
五、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区教体局网站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并书面通知全区各学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9日至31日(周一至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区教体局政工股。
3.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证明其在基层工作年限,并同意其报考申请),同时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填写好《义安区教体局2019年公开选拔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双面A4纸打印),报名时与相关证件一并提交。
4.考生资格条件现场确认,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当场予以解答。
5.在报名、面试、考察、聘用等每一环节,均需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确认;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信息和递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
(三)面试与考核。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经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请于8月8日到教体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办法:
面试环节考生观看一节指定篇目的录像课,并对该课进行评课。面试前,考生在候考室分组抽取面试顺序号,随后由各组1号考生抽取密封的题本(录像课篇目),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在抽签考生陪同下将题本交由录像放映室工作人员,该陪同考生随即进入录像观看环节;录像观看结束后,进入准备室准备评课稿。考生评课稿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评课时限为10分钟。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时,考官按组别编组,每组3人,当场评分,取3位考官平均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4.考核:由考官集中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量分。
5.考生最终成绩由面试成绩和考核得分折合而来,面试成绩占比80%,考核成绩占比20%。考生成绩在教体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已获聘区兼职教研员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如出现同等分数且均未获聘兼职教研员,以考生教龄长者优先,教龄再相同的,以评课成绩高者优先。
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在折合总分的基础上加2分,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加1分。
(四)正式聘用。选拔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考察后,以借调形式聘用到区教体局工作,编制、人事、工资等关系暂保留在原学校,工作岗位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工资标准、岗位聘任等维持原状并按原学校教师正常程序晋职晋级。待区教体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后办理调动手续,借调期间享受区教体局现有借调人员相关待遇。办理调入手续时,岗位聘任视区教体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余缺情况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教研员选拔工作,区教体局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政工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教研员选拔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学校要积极宣传发动,支持本次教研员的公开选拔,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报名参加。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开展教研员选拔工作,不得违反选拔程序,不得弄虚作假降低选聘资格条件。对在此次教研员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追责,并严肃处理。